滥用远光灯是一种违法行为!
来源:优选驾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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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10-08
夜晚的道路上,许多车辆都把远光灯打开,两道笔直狭长的光柱用耀眼的光芒“袭击”其他的司机。许多受到这种强光“攻击”的司机都无法忍受,纷纷从道德层面上谴责那些滥用远光灯的司机。不过,很多司机似乎都没有意识到,滥用远光灯不但是不道德的行为,实际上还是一种违法的行为。
为让广大司机对远光灯的使用能有一个更为明确的认识,记者昨日走访了市交警支队。远光灯会在短时间内造成视力盲区去年12月14日下午5时45分,嘉禾路往机场方向的路口,一辆面包车撞上了一辆逆向行驶的自行车,骑车人骨折。面包车司机小陈事后解释说,当时对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突然打起远光灯,他的眼睛一下就看不清东西了。待他回过神来,自行车已经骑到车前,尽管他立刻向左猛打方向盘,还是撞上了。对此,市交警支队交管处负责人认为,虽然无法将司机的陈述作为证据最后确定事故的责任,但如果按照司机的说法,远光灯的确害人不浅。“人的眼睛被远光灯闪过之后,会有一段适应眼前环境的过程。”这位负责人说,在这个适应的时间段里,人眼基本无法看清眼前的事物,这就形成了很短时间段内的视线盲区。这段盲区尽管不长,但司机很容易因此无法关注路面的状况,从而采取失当的措施。他说,这种由视力盲区带来的操作失当,正是路面安全的隐患之一。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就有条款是针对滥用远光灯行为的,“一次罚款一百,并扣除一分。”他也借此机会提醒广大司机注意,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,杜绝这种行为需要从自身做起。滥用远光灯的司机普遍缺乏安全意识早在今年的3月20日至27日,市交警支队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,这其中就包括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项目。活动结束,短短一周时间里,被整治纠正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竟有359起,日均近50起。对这些数据的分析,上路执勤的陈警官最有发言权,“新司机居多。甚至还有新司机被我们拦了车,下来之后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”陈警官面对这些新司机很茫然的眼神,自己也有些无奈。他告诉记者,有些新手在驾校里没学过尚且可以原谅,但有些却是上路得到别人或交警提醒了,依然如故,“因为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,这种行为背后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。”“安全意识太薄弱。”在采访中这位负责人反复强调了这句话,他认为这才是滥用远光灯的根本原因。他告诉记者,其实有不少老司机开赌气车,和那些迎面而来的车辆对开远光灯,对着干。“还有一些人辩解说,切换远光灯和近光灯很麻烦,所以才一直打远光灯。”他把这些话定义为借口,“拨一下控制杆,不过是举手之劳,怎会像他们说的那样麻烦。”这位负责人希望广大司机能从细节做起,提高安全意识,创造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。他同时也表示,市交警支队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,他们将会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法,不间断地为那些爱打远光灯的司机“提个醒”。几点提醒交管处的这位负责人也借这次机会,结合相关法规为广大司机做了几点提醒:1.在有路灯照明的城市道路上,不能开远光灯;2.在没有中间隔离带阻挡或隔离带较低矮的情况下,车辆交会时一定要换打近光灯;3.在经过路口时,不能打远光灯;4.车辆同向行驶时,位于后方的车辆不能打远光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