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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为了规范驾校行风,从教练收红包下手
来源:优选驾校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10-10
为了规范驾校行风,《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》中规定,教练员不得索取、收受学员财物或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,如若违反将暂扣教练员证3个月至12个月,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。希望所有教练能够遵守。

   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存在无证教学、未在核定教学场地开展教学活动、未使用教练车和随车电子教学设备等情形的,将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机动车驾培许可证。《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》还明确,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,并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协商培训时间。

    对于学校、幼儿园接送车辆,《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:学校、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、幼儿的客车应当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,不得从事经营性运输。

   《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》对道路运输经营范畴、市场发展模式、城乡客运一体化、物流运输业、机动车维修管理、驾培学校行风建设、汽车租赁经营等8个方面做了规定,涉及机动车维修。商家企业为实现其经营目的接送顾客使用的接送车、驾校、货运物流、汽车租赁等多个领域。
  
 驾校教练员“收红包”将罚款停业、超市免费接送车须办营运证、学校不得经营性运输、改建住房必须申请规划许可证、违规建设按造价5%-10%处罚。

 小编总结:为了永保饭碗,我了自己的名誉,希望我们教练能够各尽其责维护好学员的权益,不要去侵犯学员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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